本报讯 12月17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专题新闻发布会,陕西高院副院长巩富文出席并向社会公开发布了《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实施意见》《陕西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年度报告(2019)》《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知识产权侵权案件确定损害赔偿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
巩富文指出,此次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是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重要讲话精神的具体行动,是陕西法院从严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要求,向全社会吹响的激励创新、保护创造,维护公平竞争,助推高质量发展的时代进军号。
《实施意见》是陕西高院根据新形势新任务,提出的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新举措新机制。《年度报告》是落实陕西高院“双进”专项工作新目标、回应陕西知识产权司法新关切、助推陕西追赶超越实现新发展的白皮书,介绍了2019年陕西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总体情况和特点,所精选的陕西法院20件典型案例,深入总结归纳了具有普遍适用性、指导性的裁判规则。《赔偿指导意见》则针对制约确定损害赔偿中的突出问题,科学确定赔偿计算方法与可行性赔偿标准,旨在有效指导和促进审判实践,着力提升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质量和水平。
(王 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