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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品牌农业要处理好四个关系
  要处理好农产品品牌与农产品商标的关系。打造农产品品牌,需要对农产品属区的自然资源、历史人文进行挖掘,依托农产品品质认证、地理标识和区域公共品牌提升品牌价值。而农产品商标只是农产品品牌建设的部分内容。“品牌”和“商标”都需要塑造形象并赋予内涵、提升商誉,但商标更注重营销体系的建立,提高消费者影响力。
  要处理好农产品品牌与营销体系建设的关系。营销体系是产品生产者和消费者之间的纽带和桥梁。消费者是通过营销体系了解农产品的质量和品牌,产品生产者是通过营销体系推销、宣传产品的特点和优势。没有广大消费者对产品的了解,就不可能形成知名品牌,即使已形成知名品牌,如果营销体系建设跟不上,品牌生命力也不会持久。
  要处理好农产品品牌与生产成本的关系。发展品牌农业必将带来生产成本和销售价格上升,如果产品提价带来销量下滑甚至企业效益下降,品牌则难以持续发展。我国粮、棉、油、糖和部分畜产品生产成本较高,在国际市场上不具有竞争力,一些商家侧重于将品牌定位在高端领域,认为只有高端的品牌才是品牌,其实中低端品牌也有自身发展的优势,有其特定消费群体,关键是要找准市场需求,通过降低生产成本来提升竞争力。
  要处理好农产品品牌与监管的关系。政府需推动农产品差异化发展,加强农产品归属管理,强化对农产品品牌推介、评选、推优等活动,鼓励农业企业做好质量、做大品牌。开展农产品品牌征集、审核推荐、品牌评价,以及品牌培育和保护制度。加强行业协会建设和管理,要充分发挥其职能的重要作用。加快农产品品牌诚信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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