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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启动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推选工作
  本报讯 近日,省科协印发《陕西省科学技术协会关于推选2021年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正式启动陕西省今年中国工程院院士推选工作。
  根据中国工程院和中国科协有关规定,同一院士候选人可同时通过院士推荐(提名)和中国科协组织学术团体推荐(提名);通过中国科协组织学术团体提名的候选人,也可以同时通过有关全国学会和省级科协推选。省科协所属具有推选资格的单位是省科协所属学会、高校科协、企业科协。条件不成熟或无合适人选的,可暂不开展推选工作。不受理院士候选人本人申请。各推选单位在陕西省行政区域内组织推选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对推选单位的推选名额不作限制。各推选单位要严格坚持标准,宁缺毋滥。
  各推选单位推选院士候选人应严格执行中国工程院关于院士的标准和条件,以及中国科协关于组织学术团体推荐院士候选人的有关要求。在工程科学技术方面作出重大的、创造性的成就和贡献,热爱祖国,学风正派,品行端正,具有中国国籍的正高级工程师、研究员、教授或具有同等职称的专家,可被提名为院士候选人。院士候选人年龄不得超过65周岁(1956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凡2015、2017、2019年已被推荐至中国科学院或被提名至中国工程院的有效候选人,两院合计连续3次的,2021年停止1次院士候选人资格。提名中国工程院院士,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党政机关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原则上不作为候选人,公安机关任警务技术职级、国家安全机关任专业技术职级的除外;军队行政干部不作为候选人,兼任专业技术职务的除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以及侨居他国的中国籍学者、专家,不在推选范围。
  在推选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中,注重对在西部地区工作累计20年以上专家的推选,注重对长期工作在工程科技一线及民营企业专家的推选,注重对尚无院士和院士人数较少的学科、行业、地区专家的推选。

(本报记者 杨海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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