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2月24日记者获悉,省发改委、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印发陕西省2021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描绘出18条社会诚信建设路线图,切实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信用主体合法权益。
建立信息共享长效机制,切实落实各行业、各领域、各市(区)公共信用信息归集主体责任,做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数据纠偏更新、准确赋码和全量转换工作,建立健全市场主体、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信用档案。
全面推广信用承诺和告知承诺制。研究制定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清单,制定出台《告知承诺信用管理办法》,推广使用内容规范、方便可用的信用承诺书样式。加强对承诺人信用状况的事中事后核查,将信用承诺书及履约状况纳入市场主体信用记录,综合运用“双随机、一公开”等方式实施日常监管,对承诺不实依法予以惩戒并纳入信用记录。
加强失信约束。在国家明确的设列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范围内,严格规范认定标准、履行认定程序,对失信主体采取减损权益或增加义务的惩戒措施,实行清单制管理。
(张 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