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5日,国家乡村振兴局正式挂牌成立。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基础上,做好乡村振兴这篇大文章,实现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
陕西省科协在2021年工作规划安排中,把坚决守住全省脱贫攻坚成果、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作为首要任务来抓。
2月1日,省科协向全省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及各设区市科协、企事业单位科协等,印发《关于着力支持科技创新与实施全域科普相结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若干措施的通知》,要求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树立创新理念,支持科技创新与实施全域科普,提高公众科学素质,为全省科技创新、经济高质量发展培育更深厚的科技土壤。
这是省科协深刻领会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核心要义,助推全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举措。
科技创新既要顶天,又要立地。如何搭建平台有效支持推进全省农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省科协在《措施》中明确提出:通过举办创新创业大赛、创新方法大赛、“三新三小”创新竞赛,及科技工作者走基层、到科技企业、访农民群众等活动,征集遴选优秀现代农业科技项目,推动项目成果与有效需求直接对接、落地转化。
尤其支持科技成果转化撮合者,支持产学研单位创建科技成果转化撮合机构,开展科技成果转化撮合活动。《措施》围绕支持省农技协联合会创建科技成果转化“撮合”体系,建立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撮合者(经纪人)机制方面,安排了一系列具体工作:由省农技协联合会出台支持促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撮合者(经纪人)工作办法;积极筹建“陕西省科技成果转化撮合者(经纪人)协会”;调研举办“陕西科技成果转化撮合成果展示会”;探索开展推荐评选“陕西最美科技成果转化撮合者”,表彰科技成果转化先进典型,优先推荐表彰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方面的典型;支持产学研单位创建撮合技术经理人事务所等机构,优先支持企事业单位创建以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为职能的撮合技术经理人事务所等机构,形成涉农科技成果转化撮合者专业队伍。
同时支持涉农学会与农技协、“科技小院”等加强合作,建立新型农业科技服务组织,积极承接科技成果转化,帮助农户应用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新产品,满足乡村振兴对科技成果的需求。
为促进农业科技成果“遍地开花”,省科协让服务环节不留空白、工作不留空挡,不断完善科技成果转化体系建设,提升科技成果转化交易撮合服务能力,努力推动全省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
(本报记者 周 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