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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门发布校外培训风险提示
不要一次交超3个月培训费
  本报讯 3月24日记者从西安市教育局获悉,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发布校外培训风险提示:请学生家长选择有资质的正规培训机构,不要一次性交纳超3个月或60课时的培训费用。
  为避免“退费难”和培训机构“卷钱跑路”造成经济损失,特提醒广大家长,给孩子选择培训机构和交纳培训费用时,要注意以下事项:首先选择有资质的正规培训机构,如果家长要为孩子选择培训机构,请务必首先确认该机构是否具有相关资质。
  正规校外培训机构须持有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证照,并张贴在培训场所醒目位置,且按照办学许可证审批的培训项目开展培训业务。广大学生家长可通过“全国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服务平台”查询有资质的正规培训机构名单。
  家长不要一次性交纳超期高额费用,不要盲目听从销售人员的优惠推销或打折许诺,不要一次性交纳时间跨度超3个月或60课时的培训费用,以免遇到培训机构倒闭或者卷钱跑路,造成经济损失。如有机构向您一次性收取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培训费用,及时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投诉举报。
  妥善保管好培训合同及发票。签订培训合同时,请尽量选用教育部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如选用其他合同的,要仔细研读合同条款,对培训内容、质量承诺、培训期限、收费金额及退费标准与办法等条款,逐项逐条审阅确认。要在签订合同后再付款,并索要正规发票或收据。要妥善保管好合同文本、票据等资料,以作为维权凭据。
  

(本报记者 杨海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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