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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高校在陕招生专项计划政策出台
  本报讯 日前,省教育考试院就重点高校在陕招生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和高校专项计划工作,出台相关文件,要求加大信息公开公示力度,鼓励优秀考生报名。
  报名专项计划的考生必须已参加2021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区)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国家专项计划由中央部门高校和各省(区、市)所属重点高校承担,报考学生本人要具有陕西省实施区域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要具有当地户籍。
  地方专项计划由参加陕西省本科一批录取的省属高校承担,高校专项计划定向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报考这两个专项计划的考生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须在陕西省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2021年专项计划在陕西省的实施区域仍按《关于做好2019年重点高校在陕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规定执行。
  国家专项计划单设录取批次,采用平行志愿模式并单独填报。录取批次设置为单设本科A段,设6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6个专业志愿,同时设有专业调剂表态栏。
  地方专项计划安排在国家专项计划之后,设置为单设本科B段,4个平行的院校志愿,每所院校6个专业志愿,同时设有专业调剂表态栏。
  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办法由有关高校确定并在招生简章中明确,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有关高校在陕普通类招生录取批次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本报记者 杨海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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