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西安市基础教育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西安市教育局印发《西安市“新优质学校成长计划”实施方案》,计划从2021年到2023年,培育600所教育理念科学、学校管理规范、办学特色鲜明、办学成效明显、社会声誉良好的“新优质学校”。
具体工作目标:提升学校办学条件、校长领导力、教师专业水平、学生核心素养;优化学校育人方式、课程体系结构、课堂教学方式、教育教学内容;发挥教科研支撑、专业引领、家校共育、质量评价作用,推动学校内涵发展,整体提高教育质量。
《方案》明确,2021年,各区县遴选220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作为“新优质学校”成长学校,学校制定并落实“一校一策”教育质量成长计划,要重点抓好优化学校办学条件、提高学校管理水平、聚焦课程教学改革、推动教师专业成长、培养学生综合素质、创新教育评价改革、提升学校区域影响等7项重点任务。
220所学校:新城区13所,碑林区7所,莲湖区10所,灞桥区有14所,未央区12所,雁塔区9所,阎良区10所,临潼区18所,长安区30所,高陵区12所,鄠邑区19所,蓝田县15所,周至县20所,高新区16所,经开区4所,曲江新区3所,浐灞生态区3所,航天基地1所,国际港务区4所。
据《实施方案》附设的《西安市义务教育“新优质学校”评估细则(试行)》,共有7个一级指标,21个二级指标和84个评估要素。
一级指标:加强党的领导与坚持正确办学方向、学校管理与文化建设、学校课程与教育科研、学校教师与发展支持、学生发展与服务支持、基础设施与装备建设、办学绩效与社会认同等方面维度。
二级指标:围绕一级指标维度展开,评估要素全面细化考量点,对培育“新优质学校”提供了很好的依据,全面督促成长学校奋力成为区域优质教育资源,办成群众家门口的好学校。
(于天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