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5月5日记者获悉,西安市民政局决定在全市开展婚姻登记“全市通办”工作,同时印发《西安市婚姻登记“全市通办”工作实施方案》。
《方案》明确,5月6日起,男女一方或双方户籍为西安市的内地居民,可在本市任一区(县)办理结婚登记、离婚登记业务;离婚当事人不能同时在多个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申请和离婚登记只能在同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婚姻登记“全市通办”实行预约受理制,暂不受理未预约的登记申请。当事人可通过陕西省婚姻登记网上预约信息系统、西安市民政局官网、“西安民政”微信公众号等方式进行预约。
不适用“全市通办”范围包括:补领婚姻登记业务暂不实行跨区(县)办理;军人婚姻登记、婚姻登记档案查询、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业务暂不实行跨区(县)办理;西安市居民同外国人、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以及华侨的婚姻登记在省民政厅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方案》明确,婚姻登记机关在保证本区(县)户籍居民登记需求的基础上,科学测算跨区域办理需求,逐步增加市民跨区域办理婚姻登记预约号数量,特别是要加强完善“高峰期”婚姻登记应急预案,确保“全市通办”婚姻登记工作平稳有序。
同时,各区(县)将在2021年12月底前,完成新中国成立以来婚姻登记历史档案电子化的补充和完善,进一步核对历史数据,发现错误、遗漏信息,及 时修正;推广使用西安市婚姻登记全程电子化管理服务信息平台,强化使用全国婚姻登记信用信息系统,熟练使用跨区域婚姻登记预约系统,确保市民方便办理预约业务,提升婚姻登记工作质量。
(于天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