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财政部等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明确运用政府采购政策,组织预算单位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通过稳定的采购需求持续激发脱贫地区发展生产的内生动力,促进乡村产业振兴,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有力支撑。
从脱贫攻坚迈向乡村振兴,意味着既要巩固政府采购扶贫的成果,让政府采购扶贫政策持续发力,也要对政府采购扶贫政策作出调整优化,将政策支持重点从脱贫攻坚转向促进农村地区产业优化升级,助力乡村振兴。
“乡村产业振兴,提升产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是关键。”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财政研究室主任何代欣表示,政府采购有一定的标准要求,稳定的采购需求能够促进农业企业尽快提升其产品质量和技术含量,激发其发展生产的内生动力。
今年以来,各地不断创新方式提高政府采购助力乡村产业振兴的能效。考虑到一些涉农中小微企业体量小、竞争力较弱的现状,地方频出实招,从免收保证金、信贷支持等方面帮助中小微企业积极参与政府采购。
有些地方为涉农中小微企业量身打造快速便捷、低息高效的“政采贷”信用融资渠道,及时缓解中小微企业资金不足难题。
政府采购不是“撒胡椒面”,而应是有选择、有重点地进行帮扶。“要注重行业和产品的选择。”何代欣说,一方面要注重对农副产品等基础产品的采购,政府采购中有大量的基础产品是农业企业能够提供的,将这些产品持续输送到政府服务部门,可以拉动相关产业特别是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
《通知》也进行了明确,提出自2021年起,各级预算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预留年度食堂食材采购份额,通过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
“另一方面要加强对技术含量高的优势行业、企业和产品的支持。”何代欣说,通过政府采购尽可能地进行购买,可以使这些行业企业获得更大的销售市场和发展空间,从而不断地进行技术更迭和产品创新,增强竞争力。
政府采购还要与市场需求相衔接,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据《经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