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6月16日,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为加强中西部欠发达地区教师定向培养,培养一批志存高远、乐教适教的基础教育高素质师资,推动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我省决定从2021年起,实施“国家级优秀农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地方专项(以下简称“地方优师专项”),今年该项专项全省计划招生600人。
据悉,“地方优师专项”面向我省优秀高中毕业生招生,由省内相关院校承担培养,实行单列志愿、单独划线,提前批次录取,“地方优师专项”师范生在学习期间实行“两免一补”政策,免除学费、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同时在修读年限内,可享受其他非义务性奖学金。
“地方优师专项”师范生可参照师范生公费教育政策,免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认定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学生毕业后须按定向就业协议约定,由陕西省56个脱贫县统筹就业工作,确保编制和岗位,到定向就业县中小学(含幼儿园,下同)履约任教6年。
报考“地方优师专项”须参加高考报名,热爱教育事业、立志长期从教;接受《陕西省2021年“地方优师专项”师范生定向培养协议书》相关规定。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考生身体条件同时满足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相关规定。
我省规定,“地方优师专项”考生毕业到56个脱贫县任教服务期不少于6年。在协议规定服务期内,不得自行在学校间流动,确有特殊情况的,须经任教学校、拟接收任教学校、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并报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后,方可在定向县学校间流动。
除因身体原因不适合从教等特殊情况外,“地方优师专项”师范生不允许违约,毕业后未按规定履约的,按照《协议书》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违约记录将归入个人人事档案,并纳入社会信用体系。
记者从省教育考试院了解到,优师专项在提前批次本科录取,分为国家优师专项和地方优师专项。地方优师专项由我省6所地方师范高水平院校承担招生及培养任务,招收文史类、理工类、艺术类、体育类考生。
优师专项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招生学校普通类招生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高校同批次内生源不足时,将通过多次征集志愿等措施完成招生计划。
(本报记者 杨海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