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畜牧业健康发展16.推进奶业振兴。支持苜蓿种植、收获、运输、加工和储存,增强优质饲草料供给能力,提高生鲜乳质量安全水平。17.实施粮改饲。支持养殖场和饲草服务组织收储优质饲草,以养带种的方式推动现代饲草产业发展。18.实施肉牛肉羊增量提质行动。支持开展母牛扩群提质和种草养牛养羊全产业链发展,建立牛羊生产草畜配套、种养结合发展机制,提高牛羊肉产品供给能力。19.生猪调出大县奖励。生猪奖励资金和牛羊奖励资金由县级人民政府统筹安排用于支持生产流通和产业发展。
五、农业全产业链提升20.农业产业融合发展。统筹中央财政产业融合发展政策任务资金,引导各地聚焦主导产业,整体衔接推动乡村产业形态更高级、布局更优化、结构更合理。21.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坚持“农有、农用、农享”的原则,对合作社获得的财政直接补助形成的资产要量化到全体成员账户中。22.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工程。围绕产品特色化、身份标识化和全程数字化,推动全产业链标准化全程质量控制,提升核心保护区生产及加工储运能力。
六、新型经营主体培育23.高素质农民培育。重点面向实施新型农业经营服务主体能力提升、种养加能手技能、返乡下乡者创业、乡村治理及社会事业发展带头人和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示范等培训。24.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支持县级以上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和示范家庭农场改善生产条件,应用先进技术。25.农业信贷担保服务。重点服务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小微农业企业等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主体。
七、农业资源保护利用26.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在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等13省(自治区)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推动草原畜牧业现代化水平。27.渔业发展补助。聚焦渔业资源养护、纳入国家规划的重点项目促进渔业安全生产等方面,实施渔业资源调查养护和国际履约能力提升奖补。28.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开展长江禁捕退捕财政补助资金监督检查,推动资金落实到位、安全规范有效使用。29.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在畜牧养殖粮食和蔬菜主产区、生态保护重点区域,选择基础条件好的地方,促进耕地质量和绿色发展。30.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全国范围内推进,坚持农用优先、多元利用,培育一批产业化利用主体,打造一批全量利用样板县。31.地膜回收利用。支持建立健全废旧地膜回收加工体系,经营主体上交、专业化组织回收、加工企业回收、以旧换新等多种方式的回收利用机制。
八、农业防灾减灾 32.农业生产救灾。范围有重大自然灾害预防及农业生物灾害防控所需的物资材料补助,牧区抗灾保畜的储草棚牲畜暖棚和应急调运饲草料补助。33.动物疫病防控。中央财政对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强制扑杀和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工作给予补助。34.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在地方财政自主开展、自愿承担一定补贴比例基础上,继续开展中央财政对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奖补试点。
九、农村人居环境整治35.因地制宜推进农村改厕。充分发挥农民群众主体作用,加强农村改厕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统筹衔接,着力建立健全运行管护机制,切实提高农村改厕质量,务求长效管用。
(农业农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