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7月29日,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上半年,省财政厅与省住建厅、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密切协作,为我省争取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25.87亿元,安排省级配套资金4.2亿元,共30余亿元,全力支持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截至今年6月底,我省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支出进度居全国第7位。
据了解,截至今年6月底,专项资金已全部下达各市、县。其中,安排棚户区改造资金1.12亿元;安排公租房建设资金1亿元,保障西安市筹集5000套公租房;发放租赁补贴1.07亿元,为全省3.9万户无房保障对象提供资金补助;安排绩效评价奖补0.89亿元,优先向资金管理规范、效益明显的项目和地区倾斜;安排老旧小区改造资金17.18亿元,支持全省3622个老旧小区改造;拨付西安市发展住房租赁市场试点资金8.8亿元,支持规范租赁市场管理,满足不同层次、不同类别人群的居住需求。
(赵海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