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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众创空间申报认定工作开始
在孵企业中科技型企业占比在30%以上
  本报讯 8月3日,记者从省科技厅获悉,为引导全省众创空间可持续发展,提升服务能力和成效,营造双创良好生态环境,激发创新创业活力,省科技厅组织开展省级众创空间申报认定工作。
  申报条件为陕西省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完善的运营管理体系和孵化服务机制,发展方向和目标明确,注册并运营满12个月,且至少报送1年完整的统计数据。拥有不低于1000平方米的孵化场地,或提供不少于50个创业工位。具备在孵企业(团队)共享的活动场所,包括公共接待区、展示区、会议室、休闲活动区、专业设备区等配套服务场地。创业工位和共享场地面积不低于众创空间总面积的75%。年协议入驻创业团队和企业数量不少于15家,入驻创业团队每年新注册为企业的超过50%或数量达到8家。年孵化服务收入(不含房租)与投资收入总和不低于总收入的25%。在孵企业中科技型企业占比在30%以上,且能够及时填报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等相关信息。每年开展创业沙龙、项目路演、创业大赛、创业培训等活动不少于10场次,有2个以上典型孵化案例。至少有3名专业孵化服务人员(指具有创业、投融资、企业管理、科技成果转化等经验或经过创业服务相关培训的专职工作人员),有相应的创业导师团队(指接受科技部门、行业协会或众创空间聘任,能对创业企业、创业者提供专业化、实践性辅导服务的企业家、投资专家、管理咨询专家等)。
  各申报单位2021年8月15日前,登陆陕西省创新创业服务平台(http://sxsc.sstrc.com),注册并填写申报信息。8月20日前,各推荐部门对辖区内申报单位填报信息进行审核,填写《省级众创空间申报推荐信息汇总表》,并将汇总表报送至省科技厅区域创新处(或上传电子扫描件至邮箱:miaohx@sninfo.gov.cn)。在线申报截止后,省科技厅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及实地考察,通过认定的纳入省级众创空间管理服务体系。

(本报记者 杨海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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