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充分发挥科技在旅游业发展中的支撑与引领作用,文化和旅游部选取部分省(市)开展国家旅游科技示范园区试点申报工作。首批示范园区在陕西、北京、山西、黑龙江、江苏、广东、四川等省(市)进行试点申报,申报截止日期为9月10日。
国家旅游科技示范园区指旅游和科技融合取得显著成效并具有示范意义的独立管理区域。示范园区的评定遵循“自愿申报、自主创建、注重实效、突出示范、规范评审、动态管理、持续发展”原则。申报单位需主业突出、特色鲜明,具有旅游和科技融合发展的良好基础,在全国范围内具有引领性和示范性;有持续的旅游科技研发、应用投入和良好的发展潜力;近3年内未发生重特大突发性数据泄露、环境事件或安全、消防、卫生等重大责任事故。
(鱼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