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省科技厅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创新能力强、发展速度快、专业领域新、市场潜力大的瞪羚企业群体培育,8月18日,印发《关于开展2021年瞪羚企业培育认定工作的通知》,瞪羚企业申报时间8月20日至9月10日。
根据《陕西省瞪羚企业培育认定实施方案》,企业申报条件包括:在陕西省境内注册,经营纳税及信用情况良好的独立法人企业。企业应有健全的管理制度,稳定的技术、经营管理团队,近三年内无任何不良征信记录、违法记录及重大环境、生产、质量安全事故。行业性质为非烟草、铁路、矿产资源、公共服务等垄断性行业企业,及房地产、基础建设、银行等行业;企业性质为非大型央企、外企生产基地、分公司、销售公司、贸易公司。
据认定工作通知,符合认定条件的企业登陆“陕西省瞪羚企业培育中心”(https://sx.chinagazelle.cn/),在线填写提交申报材料,并按要求上传有关附件。各设区市、韩城市科技局、各国家高新区(示范区)负责本区域内瞪羚企业初审推荐,对企业填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合规性进行初审,审核通过企业在线推荐。
省科技厅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推荐企业进行复审,组织专家对复审通过企业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在省科技厅官方网站(http://kjt.shaanxi.gov.cn)对拟认定企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认定批复由省科技厅联合有关部门对公示无异议的企业下达认定批复,形成本年度陕西省瞪羚企业、潜在瞪羚企业清单。
关于奖励政策,省科技厅对当年入选瞪羚企业,给予不超过30万元的研发经费补贴;对当年入选潜在瞪羚企业,给予不超过15万元的研发经费补贴。对瞪羚企业培育成效显著的设区市科技管理部门、高新区管委会给予不超过50万元的奖励。在科技计划项目、创新平台建设、创新人才引进等方面对瞪羚企业、潜在瞪羚企业给予重点支持。加大对瞪羚企业、潜在瞪羚企业研发活动的普惠性财政奖励力度,全面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本报记者 周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