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2021年10月份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10月16日—17日进行。10月10日记者从西安市教育考试中心获悉:西安市本次自学考试共报考18414人(其中含新生5263人)、52723科次。全市在碑林、新城、莲湖、雁塔、未央、灞桥等12个考区,共设22个考点、861个考场。
西安市教育考试中心提醒考生:本次自学考试启用身份认证系统,将对每一名考生进行身份认证。各位考生必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自觉接受系统检测。未携带本人身份证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
自2020年10月起,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已实行网上打印准考证及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健康状况声明。各位考生务必提早登录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或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进入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自行打印准考证及2021年10月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健康状况声明(必须本人签字)。入场查验资料不全者,不得进入考点。
考生自觉落实疫情防控要求,考前14天,有高、中风险区旅居史的本省考生,来自高、中风险区的外省(市)考生,考前3天有发热等身体异常状况的考生,还必须持考前48小时内有效机构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报告方可参加考试。考生隐瞒身体异常情况,提供虚假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根据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考生必须佩戴口罩进出考场(考场内考生可自行决定是否佩戴口罩)。在考点入口处必须间隔一米自觉排队,避免聚集拥堵。必须自觉接受考点工作人员体温检测。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
考生应诚信应考,自觉接受金属探测与身份认证。严禁携带任何违禁物品(如手机及照相、摄像、扫描等设备)进入考场。一经发现,一律按考试作弊处理。考生尤其是首次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应高度重视笔迹信息采集环节要求,认真履行考试承诺。一定按照要求在答题卡规定位置完整填写笔迹信息内容并签字。否则,按照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采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笔迹信息的通知》要求,取消该科目考试成绩。
考试期间,考生须严格遵守《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场规则》,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
(赵海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