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阅览陕西科技报!
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3版
发布日期:
市 县 新 闻
西安驾驶员培训有新规定
  本报讯 11月16日,西安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中心发布告知书。
  告知书明确,驾培机构(总校)在街面上设立的学员驾驶培训咨询联络点仅向市民提供学车咨询服务,提醒市民勿在咨询联络点缴纳任何费用,市民缴纳学员培训费用可与驾培机构(总校)直接联系,由总校收取,咨询联络点和教练员严禁代收培训费。
  市民在驾培机构(总校)报名并缴费时,首先查看工商营业执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备案表、收费公示表等与公示的驾培机构(总校)名称是否一致,在认真阅读《培训(服务)合同》内容后进行签订。缴纳培训费用时,请务必要求总校开具票据,《培训(服务)合同》和缴费票据须妥善保管。
  缴纳考试费时,学员本人可在“交管12123”平台上自行操作缴纳,驾培机构(总校)、咨询联络点和教练员严禁代收学员考试费。

(赵文强)


社址:西安市药王洞155号 邮编:710003 电话/编辑部:029-87345421
广告部:029-87347875 投稿信箱:sxkjb169@aliyun.com 版权所有:陕西科技报社 技术支持:锦华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