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1月22日,记者从省工信厅获悉:为支持我省中小微企业发展,省财政厅和省工信厅联合出台了《陕西省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降费奖补政策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融资担保机构进行奖补。
对担保机构和再担保机构为小微企业提供担保服务分档补助。对单户贷款500万元(含)以下的,给予不超过年化担保额1.5%的补贴;对单户贷款500万元至1000万元(含)的,给予不超过年化担保额1%的补贴;对单户贷款1000万元以上的(以2000万元为上限,超过的按照2000万元计算),给予不超过年化担保额0.5%的补贴。鼓励担保机构扩大纯信用(无抵质押)中长期贷款担保(2年期及以上贷款)业务范围,对单户500万元(含)以下的纯信用中长期贷款担保业务,给予不超过年化担保额2%的补贴。
对担保机构开展的单笔500万元(含)以下、担保费率低于1.5%的小微企业担保业务给予补贴,补助比例为1.5%与实际担保费率之差。对当年小微企业年化担保费率低于1%(含)的担保机构,在保费补贴金额的基础上奖励1.1的系数。再担保费奖补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鼓励担保机构扩大小微企业担保贷款规模。对单笔1000万元(含)以下担保业务总额较上年增量部分,给予不超过1%的奖励。
鼓励担保机构创新担保业务,树立标杆。对按照《陕西省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选的“全省年度十佳担保机构”,分30万元、20万元两档给予奖励,其中第一档不超过5家。
(赵海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