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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279个保障房小区命名为“和谐社区·幸福家园”
  本报讯 12月9日,省政府举办新闻发布会,省住建厅通报全省保障性住房工作开展情况。截至“十三五”末,全省累计分配入住各类保障性住房145.35万套,其中保障新市民住房困难家庭31.22万户、中等以下收入家庭70.49万户、低收入家庭28.83万户、低保家庭14.8万户,有效解决和改善了中低收入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
  据省住建厅副厅长李卫军介绍,2015年我省启动了“和谐社区·幸福家园”创建工作,截至目前全省已有279个保障房小区被命名为“和谐社区·幸福家园”小区。自今年7月6日,全省公租房综合服务平台在汉中市率先上线以来,目前各市主城区全部开通了公租房申请“掌上办”“网上办”功能,实现了“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服务效能得到进一步提升。
  今年,省住建厅与省财政厅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府购买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指导各地因地制宜,进一步扩大政府购买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范围。目前已有6个城市开展了此项工作,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水平显著提升。
  针对近年来大城市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问题,今年6月份,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省住建厅组织各市(区)对存量房、存量地和新市民、青年人住房困难情况进行摸底梳理。西安市作为人口净流入大城市,被住建部确定为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40个试点城市之一,在“十四五”期间拟建设筹集30万套(间)保障性租赁住房。针对其他城市上报需求情况,组织专家团队进一步就各市人口、就业、产业发展、存量地、存量房等情况进行专题研讨,确保将我省实际情况摸实、摸准、摸细,合理确定各地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目标和建设任务。
  下一步,省住建厅将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持续提升公租房运营管理水平,把管好用好公租房作为长期任务,深入推进“和谐社区·幸福家园”创建,加快公租房申请“掌上”办理;同时加强监督检查,将会同省级各相关部门,对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住房保障工作情况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对监督检查结果进行通报,确保公租房小区安全舒适,保障群众基本满意。

(本报记者 周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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