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2月20日,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省财政厅会同七部门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支持小微企业发展行动方案(2021—2023年)》,力争到2023年底,全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在保规模达到800亿元。
进一步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建设,鼓励市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发挥区域“龙头”作用,确保在2023年底,各市至少建立1家注册资本金10亿元以上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发挥省再担公司体系建设龙头作用,建立科学合理的体系评比表彰机制,研发批量化担保产品,推动全省担保规模增长;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新增支小支农业务占比达到80%,年化平均担保费率降至1%以下。
加快推进陕西省政府性融资担保基金运行,力争2023年底前投资3-5家支小支农成效明显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落实融资担保机构风险补偿机制,鼓励市县建立本级风险补偿资金池,确保2023年底,实现市级风险补偿资金池全覆盖;继续实施小微企业融资服务业务降费奖补政策。
进一步扩大银担业务合作规模,适当降低对县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准入要求;打通政府性融资担保和创业担保贷款业务渠道,省财政对市县两级当年新增创业担保贷款分别达到1亿元和5000万元以上的担保公司,按担保额度的0.5%给予奖励;围绕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支持各市设立科技贷风险补偿资金池,省财政按政策标准予以一次性奖励,重点支持科技型小微企业融资;开通秦创原创业担保贷款绿色通道,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研发适合知识产权融资的担保产品,力争到2023年底,实现大学科技园、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重点创业中心融资担保业务全覆盖。
同突出绩效考核,建立以服务小微企业为导向的融资担保机构绩效评价机制和担保机构线上业务管理平台,实现担保机构线上业务互通互联;落实尽职免责办法,对依法依规开展小微企业和“三农”的融资担保、再担保业务,年度代偿率不超过5%的,对相关工作人员予以免责,充分激发融资担保机构人员干事创业积极性、主动性。
(赵海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