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省发展改革委对全省电价市场化改革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电价的机制。
据了解,本次改革主要包括放开全部燃煤发电电量上网电价和工商业目录销售电价,扩大市场交易电价上下浮动范围,保持居民、农业用电价格稳定等内容。自10月15日起,我省燃煤发电电量全部进入电力市场,通过市场交易在“基准价+上下浮动”范围内形成上网电价,12月1日起,有序推动工商业用户进入市场,对暂未从电力市场直接购电的工商业用户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燃煤发电市场交易价格浮动范围由现行的上浮不超过10%、下浮原则上不超过15%,扩大为上下浮动原则上均不超过20%,高耗能企业市场交易电价不受上浮20%限制。居民、农业用电维持现行销售电价水平不变。
为保障改革顺利推进,省发展改革委制定了放开省内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同步取消陕西电网和榆林电网工商业目录销售电价;指导电网企业规范发布首次代理购电公告,明确代理购电价格通过市场化方式形成;引导用户削峰填谷和促进新能源消纳;理顺榆林电网输配电价机制,在保持总水平不变的前提下,适当归并榆林电网工商业输配电价;组织开展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工作等配套措施。
省发展改革委将密切关注煤炭、电力市场动态和价格变化,加强政策宣传解读,确保电价市场化改革相关措施平稳实施,保障电力安全稳定供应,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杨晓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