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2月23日,记者从省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我省印发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农民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鼓励农民工就地过节,并切实解决农民工后顾之忧。
全省各地可基于疫情风险研判,采取发短信、慰问信、慰问品等措施,分类、分地区鼓励农民工留在就业地安心过节,做好节日期间“三留守”人员关爱帮扶工作。
各地要积极宣传有关就近就地就业支持政策,做好就业创业服务,引导返乡留乡农民工参与当地经济组织活动,投身乡村振兴事业。多渠道稳定农民工就业,鼓励重点企业、重大项目、重大工程优先招用农民工,引导用人单位加大岗位发布、远程招聘、直播带岗、在线面试等线上招聘服务供给。
各部门要及时指导和督促用人单位做好农民工劳动保护工作。用人单位要认真落实劳动保护和疫情防控有关规定,为农民工提供必要的防护用品;要与农民工协商错峰放假、弹性休假,减少不必要的流动聚集。对因疫情防控导致农民工停止工作的,用人单位可参照国家和我省关于停工、停产期间工资支付相关规定与农民工积极协商确定薪酬待遇。因疫情防控需要无法正常劳动的农民工,用人单位不得与农民工解除劳动合同。
各地要用足用好稳岗政策,鼓励企业灵活安排在岗培训和技能提升培训,按规定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等相关政策。2022年2月,在省内各市就业未返乡的市外农民工参加线上培训时间不少于24课时的,按每人300元给予线上培训补贴,所需资金从职业技能提升专账资金列支。
(姚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