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中国加入《湿地公约》30周年。30年来,中国湿地保护工作取得了哪些主要成效?我国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工作目前发展状况如何?1月10日,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举行的发布会上,国家林草局湿地司司长吴志民对此进行了解答。
加入《湿地公约》以来,中国湿地保护经历了摸清家底和夯实基础、抢救性保护、全面保护三个阶段。通过大力推进湿地保护修复,我国湿地生态状况持续改善。
“中国以全球4%的湿地,满足了世界五分之一人口对湿地生产、生活、生态和文化等多种需求,为全球湿地保护和合理利用作出了重要贡献。”吴志民表示,我国湿地保护管理体系初步建立——指定了64处国际重要湿地,建立了602处湿地自然保护区、1600余处湿地公园和为数众多的湿地保护小区,湿地保护率达52.65%。我国湿地保护工程规划体系日益完善。2003年,国务院批准发布了《全国湿地保护工程规划(2002—2030)》,陆续实施了三个五年期规划,中央政府累计投入198亿元,实施4100多个工程项目,带动地方共同开展湿地生态保护修复。
此外,湿地调查监测体系初步形成。吴志民介绍,中国是全球首个完成三次全国湿地资源调查的国家,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正式将湿地列为一级地类。各地建立了湿地调查监测野外台站、实时监控和信息管理平台,并逐步纳入国家林草感知系统,通过高新技术实现监测监管一体化。
2004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湿地保护管理的通知》指出,在不具备条件划建自然保护区的区域,通过划建湿地公园等创新方式对湿地进行抢救性保护。
2005年,我国启动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建设。经过十几年的发展,国家湿地公园通过“试点制”“晋升制”等设立方式,现已遍布全国31个省区市,总数达899处,全国各类湿地公园总数有1600余处。
国家湿地公园属于我国自然保护地体系中的自然公园范畴,是我国湿地保护修复的创新实践和重要抓手,有效保护了240万公顷湿地,带动区域经济增长500多亿元,约90%的国家湿地公园向公众免费开放,成为人民群众共享的绿色空间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生动实践。
(姚亚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