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微企业,2022年1月免收房租;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延续至2022年6月30日;2022年,以县(市、区)为单位统计小微企业清单和用电量,打包参与新能源市场化交易,力争成交电价在原目录电价基础上下浮0.05-0.1元/千瓦时……1月14日,省政府网站发布《陕西省进一步加大对中小企业纾困帮扶力度的若干措施》,24条措施有效实用、干货满满。
进一步发挥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纾困基金作用,扩大支持企业范围。鼓励有条件的市(区)安排中小企业纾困资金,对生产经营暂时面临困难但产品有市场、项目有前景、技术有竞争力的中小企业,以及劳动力密集、社会效益高的民生领域服务型中小企业给予专项资金支持,减轻房屋租金、水电费等负担,给予社保补贴。
对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较大市(区)的中小微企业减免房租。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微企业,2022年1月免收房租。对在疫情期间给予中小企业房租、标准化厂房租金、物业费用减免的县域工业集中区、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中小企业创新创业特色载体,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给予不超过1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
落实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小型微利企业减征所得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等税收优惠政策。制造业中小微企业按规定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广泛开展税收政策宣传,利用大数据筛选确定符合政策适用条件的中小企业纳税人、缴费人,有针对性地推送优惠政策。
对受新冠肺炎疫情、洪涝灾害及原材料价格上涨等影响严重的小微企业,加强流动资金贷款支持,按规定实施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
加强大宗重点商品价格监管和监测预警,强化市场供需调节,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深入推进涉企重点领域价格监管工作,开展重点领域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执法行动。
严格落实国家出台的车辆通行费减免政策,继续推广差异化收费,规范交通建设领域涉企收费政策,促进物流降本增效。对中欧班列长安号继续试行“铁路快速通关模式”,西安铁路口岸实现出口货物“装运发货即离境”、进口货物“一站到达”,减少货物在边境口岸滞留时间,降低企业通关成本,提高中欧班列陕西中小企业产品竞争力。
加强清欠长效机制建设,严格执行《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陕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规定要求,从源头预防新增拖欠,积极应用法治化、市场化手段化解拖欠账款。加强审计监督,对滥用市场优势地位逾期占用、恶意拖欠中小企业账款行为,加大联合惩戒力度。
(本报记者 杨海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