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6日,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营业管理部联合下发通知,出台多项应对新冠疫情、实施住房公积金的相关惠民政策。
企业可降低缴存比例,可延期缴存
缴存单位可通过网厅或前往住房公积金缴存银行网点办理调低缴存比例,单位比例和个人比例最低可分别调至5%。
受本轮疫情影响未能正常缴存公积金的单位,可延期至2022年4月30日前缴存,在此期间缴存时间连续计算,不影响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单位延期缴存无需申请。
无房职工租房月提取额度提高
1月27日起将无房职工租住商品房月提取额由850元提高为1500元,一年提取公积金由10200元提高为18000元。
因疫情防控线下业务停办,错过2021年度可提取一次公积金的业务(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提取、无房职工租房提取),可通过提前一天电话预约,携带提取资料到公积金中心下设机构(各分中心、管理部、综合业务部)办理补提或两年合并提取手续。
未及时偿还公积金贷款的不计逾期
对在疫情防控期间,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但未住院隔离人员、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未能及时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可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向贷款银行提出申请,经公积金中心认定后,逾期贷款可不做逾期记录报送,已经报送的予以调整。
(张祎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