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2月11日,记者从省乡村振兴局获悉:2021年,我省向国家和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投入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下简称“衔接资金”)45.73亿元,占下达到县总资金量的48.13%;实施项目8250个,占项目总数的35.38%。
去年以来,我省在国家确定11个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基础上,确定了15个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同时选择12个经济社会发展基础较好、具有一定特色的县,支持创建乡村振兴示范县,形成“抓两头、带中间”的分类推进模式。
对于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我省省级层面及时出台《关于支持国家和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实施意见》,在细化完善国家层面财政、人才、项目、土地等14个方面支持政策的基础上,增加了持续推进乡风文明建设、优化营销环境2个方面的支持政策,明确了过渡期内,在正常因素分配的基础上,每县每年再安排不少于1000万元的衔接资金,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600亩。
为了支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我省以“守住一条底线、健全一套政策、壮大一批产业、开展一项行动、形成一股合力”的“五个一”为抓手,坚持项目安排优先布局、资源投放重点保障、政策措施倾斜支持等,全力补齐区域“短板”,不断增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发展后劲。
(程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