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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印发《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估指南》
幼儿园评估严禁直接测查幼儿能力
  本报讯 2月15日,教育部印发《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估指南》。
  《指南》聚焦幼儿园保育教育过程及影响保育教育质量的关键要素,围绕办园方向、保育与安全、教育过程、环境创设、教师队伍五个方面提出了15项关键指标和48个考查要点,旨在引导幼儿园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尊重幼儿年龄特点和发展规律,坚持保育教育结合,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不断提高幼儿园办园水平和保教质量。
  《指南》要求,严禁用直接测查幼儿能力和发展水平的方式评估幼儿园保教质量。幼儿园不提前教授小学阶段的课程内容,不搞不切实际的特色课程。制定并实施与幼儿身体发展相适应的体格锻炼计划,保证每天户外活动时间不少于2小时,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教职工要有坚定的政治信仰,按照“四有”好教师标准履行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没有歧视、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等有损幼儿身心健康的行为。

(赵海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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