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记者从省林业局了解到,省林长制办公室日前下发《陕西省林长制“基层林长责任年”活动方案》,决定在全省开展“基层林长责任年”活动,提出要完善会议、巡林、报告、责任追究、督查考核五项林长制配套制度,确保今年6月底前建成组织体系完备、制度保障有力、运行机制顺畅的林长制体系。
方案要求,各地规范设立镇林长制办公室,做到林长制组织体系结构图、办公室职责、工作制度和林长责任区上图标识“四上墙”,资源清单、“一长一员”名册、会议记录、护林员档案“四入档”。各镇要以行政村为单位,各村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分别划定镇村级林长责任区,落实保护发展林草资源目标责任制。各地要围绕造林绿化落地上图、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林长制实施运行等工作,因地制宜确定目标任务,落实镇村级保护发展森林草原资源目标责任制。各镇村要设立林长制公示牌,及时召开林长会议,镇村级林长要适时开展巡林。将林长制工作纳入镇村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落实林长考核制度。
方案提出,各级林长制办公室要严格督查考核,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各市林长制办公室要充分调动镇村级林长积极性,提升护林员知识技能,形成镇村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各县林长制办公室要加强指导检查,完善配套制度,实化细化林长履职方式方法。各镇林长制办公室要发挥基础支撑作用,实现林长及管护人员“入网入格”,全面建立林长主责、林长会议决策、林长制办公室执行、成员单位协作、配套制度保障的工作运行体系。
(本报记者 孟星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