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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科技的春风温暖三秦大地
本报评论员 彭军
  自1992年3月“科技之春”宣传月活动正式启动以来,以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为己任的“科技之春”宣传月活动已经走过了30个年头,成为陕西省一项重要的科普品牌活动。30年来,“科技之春”宣传月活动全面落实《科普法》《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21年6月修订为《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按照《纲要》确定的青少年、农民、产业工人、老年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等重点群体的科普需求,在全省组织开展群众性科普活动,给青少年的梦想插上科学的翅膀;给农民送去科学生产、科学经营、科技致富的希望;给产业工人队伍带来创新能力、劳动技能全面提高的机会;努力提升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帮助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提高科学决策能力,更好服务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科技之春”深入人心,科技“润”得满园春。“科技之春”宣传月活动坚持一年一主题,紧跟时代步伐,突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提高公民科学素质主题,把科学普及贯穿到活动之中,让文明健康生活方式走进千家万户。
  大道至简,实干为要。习近平总书记在“科技三会”上的讲话指出:“科技创新、科学普及是实现创新发展的两翼,要把科学普及放在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的位置”。没有全民科学素质普遍提高,就难以建立起宏大的高素质创新大军,难以实现科技成果快速转化。“科技之春”肩负起了科学普及的重任,把普及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作为义不容辞的责任,在三秦大地推动形成讲科学、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的良好氛围,使蕴藏在万千人民中间的创新智慧充分释放、创新力量充分涌流。
  名必有实,事必有功。第11次中国公民科学素质抽样调查结果显示,2020年陕西省公民具备科学素质比例达10.13%,超过全国10%的目标任务0.13个百分点,达到我国中部地区平均水平,位居全国第15位。这标志着我省公民科学素质水平跨入创新型国家省份行列,也标志着我省公民科学素质发展整体进入新阶段。
  “桐花万里丹山路,雏凤清于老凤声。”抓好科技创新,贵在有恒;抓好科学普及,同样如此。陕西省各级科协组织坚持为科技工作者服务、为创新驱动发展服务、为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服务、为党和政府科学决策服务的职责定位,推动开放型、枢纽型、平台型科协组织建设,接长手臂,扎根基层,在团结引领广大科技工作者积极投入科技创新的同时,把做好科普工作、提高人民科学素质,作为科协组织的一项经常性、基础性工作。
  2021年底,省政府印发《陕西省贯彻〈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实施方案》。省科协将在全省扎实推进我省《实施方案》贯彻落实,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持续做实做好“科技之春”宣传月品牌活动,积极开展疫情防控应急科普宣传,助力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为提升公众科学素质作出新贡献,为谱写陕西高质量发展新篇章贡献科协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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