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年来,宝鸡市有80万余人次科技工作者投身“科技之春”宣传月活动,累计开展科技下乡4500多次,50多个集体荣获省委、省政府、省“科技之春”宣传月组委会的表彰奖励,公众直接间接参与活动达90%,群众知晓率95%以上,“科技之春”已成为提升公众科学素质水平的“金名片”。
2021年3月20日,第六届宝鸡市青少年机器人竞赛举行,全市58所学校450余名中小学生同台竞技;科普大篷车、流动图书车开进凤翔区柳林镇中心小学;在太白县鹦鸽镇,一场苍术种植技术培训为乡亲们描绘出发展中药材产业的美好蓝图……这是宝鸡历年来开展“科技之春”活动的一个缩影。
■全民共赴的盛会
面向青少年,宝鸡持续举办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青少年机器人竞赛等品牌赛事,涌现出一批“创新小达人”,229项创新作品获全国表彰,23支队伍在全国机器人大赛中获奖,连续多年荣获“全国科技创新大赛先进集体”;广泛开展校园科技节、科普征文、“科普大篷车进校园”等活动。
面向广大农民,坚持以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科普赶大集”等活动为抓手,受益群众超1000万人次;实施科技助力精准扶贫工程,服务乡村振兴战,组织科技专家、科技特派员、流动专家工作站以“零距离”咨询服务、现场示范等方式,深入基层累计开展技术指导培训4200多场,受益群众超过30万人次,培养农村科普带头人179名。
面向城镇劳动者,连续开展“讲、比”活动、“三新三小”创新大赛等,培育造就了一批优秀企业科技人才;举办“智惠宝鸡”传感器科技产业发展论坛,实施一批中省市科技经济融合项目;广泛宣传应急科普、健康养生、节能环保等健康文明生活知识;实施城镇劳动者技能提升工程,开展专业技术人才、劳动再就业、妇女岗位技能等主题培训活动;成立宝鸡老年科普大学,开展老年人群体的社区居民文明健康、医疗保健、法律法规等专题科普讲座,22个社区被命名为省级科普示范社区,16个社区建成科普学校。
面向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为全市干部提供丰富的培训套餐;创新干部教育培训方式,利用“干部教育网络学院”“宝鸡大讲堂”等平台,不断满足公务员各类别、多层次、多样性的培训需求。
■春种秋实的梦想
30年来,宝鸡科普阵地建设不断拓展。先后建成老年科普大学、农村科普大学。全市中学科学实验室实现100%全覆盖,小学科学实验室建设达到98%,所有中小学校都建有校内图书馆,现有农村中学科普馆6个、陕西省少年科普馆6个。建成国家级科普教育基地4个、省级18个、市级32个。
科普传播能力不断增强。全面构建起了集广播、电视、网络、报纸、微信、科普e站“六位一体”的科普传播体系,开通宝鸡科技网、微信公众号等科普服务平台,在主流媒体开设科普专栏,公交车载电视、智能公交站牌、楼宇电视播放“科普中国”宣传视频。
科技志愿服务不断深入。截至目前,宝鸡注册科技志愿者8934人、科普员7758人,各相关学校校长、医院院长、农技站站长1090人以“三长”身份进入科协组织开展志愿服务。
30年来,宝鸡市“科技之春”宣传月活动逐渐走向成熟,并在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疫情防控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如细雨无声滋润着陈仓大地!
(张钰 郑晔)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普法》
为了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可持续发展战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提高公民的科学文化素质,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2002年6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科普法》。
发展科普事业是国家的长期任务。本法适用于国家和社会普及科学技术知识、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的活动。国家机关、武装力量、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农村基层组织及其他组织应当开展科普工作。公民有参与科普活动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