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结合当前我省春耕关键时期,4月20日,省市场监管局发布维护农资市场价格秩序提醒告诫书,提醒各农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自觉增强社会责任感,依法合规经营,保障化肥、农药、种子、农膜等农资市场价格平稳,助力全省春耕顺利开展。
省市场监管局提醒各农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陕西省价格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自觉增强社会责任感,依法合规经营,自觉维护农资市场秩序和农民利益。遵循公开、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切实加强价格自律,正确行使自主定价权,准确核定生产经营成本并做好记录,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农资商品,不得扰乱正常的农资市场价格秩序。
日常经营中,禁止有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扰乱市场价格秩序;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不按规定执行明码标价、价格公示制度,商品标价签不标明品名、产地、计价单位、价格等内容。虚构原价,误导性价格标示,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收取未标明的费用等;除生产自用外,超出正常的存储数量或者存储周期,大量囤积市场供应紧张、价格发生异常波动的商品,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不正当价格行为。
近期省市场监管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密切关注农资市场变动情况,加大巡查检查及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和打击非法违法行为。省市场监管局希望社会各界和公众对各农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一旦发现农资市场价格违法行为问题线索,请及时通过12315热线及网站、手机APP、微信公众号、微信、支付宝小程序等渠道投诉。
(南江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