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5月11日,记者从省文化和旅游厅召开的《陕西省秦腔艺术保护传承发展条例》新闻发布会上获悉,《陕西省秦腔艺术保护传承发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今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全国第一个省级层面制定的戏曲类地方性法规,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
省文化和旅游厅副厅长杜金根介绍说,今年是《条例》实施的第一年,切实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对于繁荣发展我省戏曲事业具有重要意义。为此,将认真学习贯彻《条例》,依法担负起政府责任,做好秦腔艺术的保护传承发展工作,把《条例》明确的责任落到实处,努力培育有利于秦腔艺术活起来、传下去、出精品、出名家的良好环境。
《陕西省秦腔艺术保护传承发展条例》阐明了秦腔艺术保护传承发展遵循的原则,明确了秦腔艺术保护传承的对象,从组织领导、加强规划、部门职能、院团建设、社会参与、保护传承、人才培养、创新发展、保障措施等相关方面,对推动秦腔艺术保护传承发展作出全面系统的规定,为新形势下保护好传承好秦腔艺术,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建设文化强省提供了有力的法制保障。
(夏明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