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法律法规制度体系,日前,经宝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宝鸡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正式颁布,自8月1日起施行。
据悉,《办法》共6章36条。全面规范了适用范围、政府和部门职责分工、分类投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宣传引导和社会参与、法律责任等构建生活垃圾全程分类管理体系的核心内容。《办法》首次对不按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设定法律责任条款,单位违规最高可罚50万元,个人违规将面临200元以下罚款。
《办法》的颁布实施,标志着宝鸡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迈进法治化的轨道,对规范生活垃圾管理,加强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具有重要意义。
(鲁鹏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