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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生态环境执法实现“三个转变”

  近年来,陕西省结合疫情防控新形势、新要求,妥善处理严格执法与经济发展的关系,综合运用在线监控、视频监控、移动执法、无人机等科技手段,一手抓“非现场”执法,一手抓“服务式”帮扶,为有力推动环境质量持续好转和经济社会健康持续稳定发展增添了动力。
  采取“四个全覆盖”推行智慧型执法
  重点排污单位联网“全覆盖”。截至目前,全省1019家具备安装联网条件的重点排污单位均已安装自动监控设施,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监测数据有效传输率达97.41%。
  “4+1+1”联动督办“全覆盖”。采用“部、省、市、县+企业+业务工作群”模式,加强对自动监测数据异常(超标)非现场电子督办。每日产生的自动监测数据异常(超标)电子督办单会自动以微信的形式发送给企业,并提醒企业尽快核实填报超标原因。
  超标排污单位查处“全覆盖”。充分发挥自动监控系统的“哨兵”作用,采取污染源自动监控远程服务指导和非现场督办监督,及时掌握企业的运行情况,实施精准执法。
  重点排污单位信息公开“全覆盖”。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借助微信公众号、业务工作群等,督促指导企业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依法向社会公开环境信息。截至目前,1088家省重点排污单位向社会公开环境信息269512条,公开率达到100%。
  致力“三个转变”推行效能型执法
  线上线下联动,执法由“撒网式”向“精准式”转变。拓展非现场监管手段,将1242家模范守法、信用良好的企业纳入清单管理,加大帮扶指导、服务惠企等正向激励力度,并进行非现场检查2953家次,现场帮扶指导6041家次。
  科技助力,执法从“治”向“智”转变。在执法过程中综合使用用电监控、无人机、走航车等9种非现场执法方式开展综合执法,全面摸排线索,推动执法监管向“人防+技防”转变。
  拓展手段,执法由“直面”向“云端”转变。在推进非现场执法的同时,活用执法平台,强化“云端服务”。2021年以来,对垃圾焚烧发电企业相关工作人员“云端”交流帮扶指导45家次,公开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企业相关数据11654条,督促12家建成投运的垃圾焚烧发电企业完成40余次电子督办核实,切实将制度优势转化为监管效能。

(赵志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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