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省出台《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通过12个方面32条措施,扎实做好我省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确保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
2025年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初步形成 到2025年,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初步形成,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下降确保完成国家下达目标;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升至16%左右;森林覆盖率达到46.5%,森林蓄积量达到6.2亿立方米,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奠定坚实基础。
到2030年,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取得显著成效,重点耗能行业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持续下降;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0%左右,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8000万千瓦以上;森林覆盖率达到46.8%左右,森林蓄积量达到6.5亿立方米,实现二氧化碳排放量达到峰值并稳中有降。
到2060年,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和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全面建立,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70%以上,碳中和目标顺利实现。
全面推进经济社会绿色低碳发展 我省将坚持绿色低碳发展规划导向,优化绿色低碳发展区域布局。推进我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通过培育关中地区先进制造业集群,加快化工、钢铁、建材等原材料产业布局优化和改造升级,打造碳达峰碳中和科技创新高地。通过推动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拓展节能绿色产品供给和消费,支持和鼓励公众、社会组织积极参与节能减排降碳工作。加快产业绿色低碳转型。加快数字技术赋能重点行业和领域绿色化转型。
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发展壮大绿色低碳产业。以数控机床、光子、航空等23条重点产业链为引领,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努力培育形成一批世界一流、全国领先、陕西特色的产业集群。
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体系
强化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严格控制能耗强度,对能耗强度下降目标完成形势严峻的市(区)实行项目缓批限批、能耗等量或减量替代。
持续提升重点领域能源利用效率。持续深化工业、建筑、交通运输、公共机构、商贸流通等重点领域节能,推动数字产业绿色低碳发展,提升数据中心、新型通信等信息化基础设施能效水平。
严格控制化石能源消费,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加快推进关中地热能规模化发展,推进建设地热能供暖示范县(区)。
加快构建绿色低碳交通运输体系 在优化交通运输结构方面,我省将加快建立综合立体交通网,推动铁路、公路、水路、民航和城市交通的高效组织和顺畅衔接,提高铁路在综合运输中的承运比重。优化客运组织,提高客运实载率。提高城市物流配送效率,完善邮政和快递服务网络。
推广节能低碳型交通运输工具方面,我省将加快构建便利高效、适度超前的充电和加氢网络体系,推进城市公交枢纽、停车场、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充电设施设备的规划与建设。依法依规加快淘汰高耗能高排放老旧车辆。
积极倡导绿色出行方式,我省将加快城市轨道交通、公交专用道、快速公交系统等大容量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稳步推进城际轨道交通建设,提升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
推进农村绿色低碳发展 积极推进城乡建设和管理模式绿色低碳转型,我省将构建以关中平原城市群为主体的“一群四带”城镇化空间格局,推动重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共建共享。通过合理确定城市规模,优化城市空间布局,建设城市生态和通风廊道,鼓励城市留白增绿。通过合理规划城镇建筑面积,严格管控高耗能公共建筑建设。通过实施工程建设全过程绿色建造,加快推进绿色社区建设。结合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推进县城和农村绿色低碳发展。在引导鼓励绿色农房建设的同时,我省将深入推进太阳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城乡建筑领域的规模化应用。
构建绿色低碳科技创新体系 加强绿色低碳创新能力建设方面,我省将依托秦创原创新平台,充分发挥“揭榜挂帅”机制作用,开展低碳零碳负碳和储能新材料、新技术、新装备攻关。支持高等学校开设碳达峰、碳中和相关学科专业,加快碳达峰、碳中和人才队伍建设。
加强绿色低碳技术研发应用方面,我省将强化对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生态保护与修复、城乡绿色基础设施、城市绿色发展、生态农业等重点领域绿色低碳技术创新的支持。
推进绿色丝绸之路建设 围绕巩固生态系统碳汇能力,我省将落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持续增加生态系统碳汇。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深入实施秦岭、黄土高原等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积极推进“百万亩绿色碳库”试点示范基地和“双储林场”国家储备林建设。
围绕提高对外开放绿色低碳水平,我省将大力发展绿色贸易,推进绿色丝绸之路建设。充分发挥丝绸之路国际博览会平台作用,加强在绿色技术、绿色装备、绿色服务、绿色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推广榆林治沙经验,举办“绿色丝绸之路”治沙交流会。
(高 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