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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
实施“一口一策”方案

  本报讯 为加强和规范排污口监督管理,我省日前制定印发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方案。2023年年底前,推进黄河干流陕西段,渭河干流等黄河流域重要支流排污口整治。对私设暗管接入他人排污口等逃避监督管理借道排污的,将溯源确定责任主体,依法予以严厉查处。
  据了解,入河排污口(以下简称排污口)是指直接或通过管道、沟、渠等排污通道向环境水体排放污水的口门,是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节点,分为工业排污口、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污口、农业排口、其他排口等四种类型。
  按照《陕西省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该省将以截污治污为重点,通过依法取缔、清理合并、规范整治的方式分级分类开展工作,制定实施“一口一策”整治方案,确保排污口整治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稳妥推进。
  陕西将开展排污口精准溯源。按照“有口皆查、应查尽查”要求,依据排污口三级排查技术指南等规定,由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组织开展深入排查,摸清各类排污口的分布及数量、污水排放特征及去向等基本情况,建立台账清单,实行动态管理。
  同时,陕西将开展先行先试,积极探索排污口分类整治模式,例如西安、宝鸡、咸阳、铜川、延安、榆林市结合城镇雨洪排口特点,探索城镇初期雨水收集处理方式,强化城镇雨洪排口管理手段,加大对借道排污等行为的监督管理力度,严禁合并、封堵城镇雨洪排口,防止影响汛期排水防涝安全。
  省生态环境厅负责建设陕西省统一的排污口信息平台,实施“一口一码”管理,明确排污口类型、位置、排污量和污染物浓度等信息,与排污许可、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等信息平台共享数据,实现信息互联互通。
  据悉,陕西将加强排污口排查溯源、分类整治、严格监管,实现“受纳水体—排污口—排污通道—排污单位”全过程监督管理。2023年底前,推进黄河干流陕西段,渭河干流等黄河流域重要支流,汉江干流陕西段、丹江干流陕西段等长江流域重要支流排污口整治。2025年底前,基本完成黄河干流陕西段及重要支流、长江流域重要支流排污口整治,建成科学规范的排污口监督管理制度体系。

(李一璠 阿琳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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