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全民国防教育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民国防教育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日前,军事科学院军事法制研究院研究员王淑梅、刘洪顺就《意见》出台的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基础性工程:使命光荣 任务艰巨
记者:请问《意见》出台的目的和意义是什么?
王淑梅:加强全民国防教育,增强全民国防观念,是党和国家始终高度重视的一个重要战略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推动新时代全民国防教育领导体制机制改革,设立烈士纪念日、国家公祭日,建立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制度,筹划举行一系列重大庆祝纪念活动,极大提振了党心军心民心,民族自信心自豪感不断提升,全民国防意识不断增强,关心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的社会氛围更加浓厚。在推进祖国和平统一,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实现建军一百年奋斗目标中,全民国防教育工作使命光荣、任务艰巨。着眼应对复杂多变安全和发展环境的需要,适应全民国防教育改革发展、普及深入的要求,制定出台《意见》,就是将党中央关于全民国防教育的重大决策部署转化为制度安排,成为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开展全民国防教育的基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为凝聚起实现中国梦强军梦的磅礴力量奠定坚实思想基础、提供强大精神动力。
记者:请问如何理解新时代全民国防教育的内涵和外延?
刘洪顺:《意见》指出,全民国防教育是建设巩固国防和强大人民军队的基础性工程,是党的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增强全民国防意识的有效途径,意义重大,影响深远。《意见》明确全民国防教育是党的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必将带来全民国防教育的新发展。
《意见》在继承发扬全民国防教育优良传统的基础上,进一步丰富拓展了新时代全民国防教育的时代内涵,要求广泛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引导人民树立正确的国家安全观;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深入学习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广泛宣传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加强国防理论、国防知识、国防历史、国防法规、国防科技、国防形势与任务、国防技能学习教育,培育国防文化,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国防意识和国防素养。
战略性调整:崭新格局 立体覆盖
记者:请问《意见》对全民国防教育工作作出了哪些调整与规定?对全民国防教育工作会带来怎样的影响?
王淑梅:进入新时代,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国防和军队改革不断推进,国防教育工作也迫切需要通过深化改革,推动政策制度、运行机制和保障措施等更加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意见》提出,中央全民国防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和组织全国的全民国防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中央宣传部;地方各级要把全民国防教育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党委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加强研究部署和指导督导,建立健全全民国防教育工作领导体制机制等。《意见》进一步加强了党对全民国防教育工作的领导,推动全民国防教育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战略性调整,完善上下贯通、左右协调、内外联动、前后衔接的运行机制,着力构建跨区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领域的全民国防教育工作新格局。
《意见》要求全民国防教育要注重加强思想政治引领,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全民国防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将习近平强军思想融入全民国防教育各领域、全过程,并提出了全民国防教育工作的七大主要任务,即着力构建基本格局、突出抓好重点对象、不断丰富实践载体、深入推进宣传普及、大力推动创新发展、充分发挥军队重要作用、切实加强组织保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动全民国防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基本遵循。
《意见》提出领导干部是全民国防教育的关键,要求持续强化领导干部国防教育,分级组织对省部级、厅局级、县处级领导干部进行国防教育专题培训,有序开展企事业单位、大中小学校、各类媒体等负责人的国防教育专题培训等。《意见》明确青少年是全民国防教育的基础,要求着力加强青少年国防教育,将国防教育要求有机融入课程教材,将国防教育融入普通高等学校和中等学校考试内容,纳入学校绩效考评体系等。
创新性发展:体系推进 科技赋能
记者:请问未来全民国防教育创新发展的主要方向是什么?
刘洪顺:未来,可以从三个方面强化全民国防教育创新发展。一是强化体系发展。注重体系化设计、集成化推进,完善全民国防教育领导体系,完善全民国防教育学科课程体系,建立全民国防教育考评体系等,构建要素完整、结构完善、运转顺畅的全民国防教育体系,不断提高全民国防教育质量效能。二是强化科技赋能。加速推动全民国防教育数字化发展,促进数字资源发掘利用、开放共享、价值提升,推进“上云用数赋能”,构建数据驱动的全民国防教育工作创新发展模式;加快培育全民国防教育新业态,发挥数字技术对全民国防教育的放大、叠加、倍增作用。三是强化法治保障。加强全民国防教育的法治化建设,研究修订国防教育法和全民国防教育大纲,制定各行业各领域国防教育的落实措施,健全完善全民国防教育法规制度体系,加强全民国防教育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确保全民国防教育工作在法治化轨道上运行。
(据《解放军报》)
什么是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就其智力劳动成果所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通常是国家赋予创造者对其智力成果在一定时期内享有的专有权或独占权(exclusiveright)。
知识产权从本质上说是一种无形财产权,他的客体是智力成果或是知识产品,是一种无形财产或者一种没有形体的精神财富,是创造性的智力劳动成果。它与房屋、汽车等有形财产一样,都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都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有些重大专利、驰名商标或作品的价值也远远高于房屋、汽车等有形财产。
知识产权的类型
知识产权是智力劳动产生的成果所有权,它是依照各国法律赋予符合条件的著作者以及发明者或成果拥有者在一定期限内享有的独占权利。
知识产权的类型主要有两类:一类是著作权,另一类是工业产权。
著作权 著作权又称版权,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依法享有的财产权利和精神权利的总称。主要包括著作权及与著作权有关的邻接权;通常我们说的知识产权主要是指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和作品登记。
工业产权 工业产权则是指工业、商业、农业、林业和其他产业中具有实用经济意义的一种无形财产权,由此看来“产业产权”的名称更为贴切。主要包括专利权与商标权。
知识产权的特点
专有性 即独占性或垄断性;除权利人同意或法律规定外,权利人以外的任何人不得享有或使用该项权利。这表明权利人独占或垄断的专有权利受法律严格保护,不受他人侵犯。只有通过“强制许可”“征用”等法律程序,才能变更权利人的专有权。
地域性 即只在所确认和保护的地域内有效;即除签有国际公约或双边互惠协定外,经一国法律所保护的某项权利只在该国范围内发生法律效力。所以知识产权既具有地域性,在一定条件下又具有国际性。
时间性 即只在规定期限保护。即法律对各项权利的保护都规定有一定的有效期,各国法律对保护期限的长短可能一致,也可能不完全相同,只有参加国际协定或进行国际申请时,才对某项权利有统一的保护期限。
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才能促进创新
知识产权,其实就是用法律手段来占有知识资源。知识产权最重要的特点之一就是专有性,也就是说,权利人取得了知识产权以后,除了权利人同意或法律另有规定外,权利人以外的任何人都不得拥有或使用该项权利,否则构成侵权行为,会受到法律制裁。
知识产权制度其实就是通过在一定时间、一定地域内对给予发明创造者的智力劳动成果的专有权,使发明创造者获得利益回报,从而激励发明创造者的积极性。大家想一想,如果你费尽心血取得的发明创造得不到法律保护,别人可以无偿地仿制或使用,那么你还会有积极性再去进行下一个发明创造出吗?所以,知识产权制度可以保护发明创造者的合法权益,激励创新活动。
知识产权制度的另一个作用,就是保护和促进先进的技术产业化。例如,对人类文明进程发生过巨大作用的蒸汽机、电灯、电话、复印机等发明,都是专利技术迅速产业化,为这些技术的推广创造了条件。计算机软件的版权保护也是近几年来信息产业得以迅速发展的关键原因。
知识产权制度的其他作用还包括:有利于实现我国经济与国际经济接轨;有利于引进国外先进技术;有利于吸引境外投资;有利于开拓国际市场。
(综 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