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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评析
城市排水管网不是“泔水桶”
市民违规排污被罚2万元
  【案情回顾】
  近期,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接到群众举报称:该市海城区西南大道某小区前存在有人将污水、废渣排入市政排水管网的违法行为。专业执法一大队派出执法人员赶赴现场开展调查工作,第一时间调查取证,查实违法事实。
  经现场核查,系蒋某某将疏通居民厨房隔油池的油污、污水及厨余废渣利用吸污车排入到城镇排水设施内。
  将厨房隔油池的油污、污水及厨余废渣等物质排入到城市排水设施内,这些物质会产生质变,与其他物质混合并凝固形成坚硬的固体,造成排污管道堵塞而失去排放功能,从而严重危及城镇排水设施的安全运行。同时也会滋生多种使人致病的传染性细菌,对在下水道作业的工作人员构成直接危害。如果是倾倒到雨水管道,甚至会破坏雨水管道排涝行洪的功能并对近岸海域环境造成严重污染,后果不堪设想,蒋某某的行为涉嫌从事其他危及城镇排水设施安全的活动。
   【处理结果】
  执法人员依法向蒋某某送达相关执法文书,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要求其在限期内恢复城镇排水设施原状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立案调查。经调查证实,当事人并未按照要求履行整改义务。其行为违反了《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六项之规定,同时依据该条例第五十六条之规定,执法人员对当事人作出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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