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持续优化执法效能护航绿色发展

陕西科技报
  党的十八大以来,咸阳市持续加强生态环境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努力提升执法效能,依法履职、严格执法、铁拳治污,大力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建设,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各项执法及法治建设工作取得明显进展。
  近两年,全市统筹生态环境执法人员近5万人次,开展环境执法检查2万余次,环境执法检查的高压态势有效遏制了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的发生。

  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

   污染防治攻坚战
  持续“升温”

  蓝天保卫战方面,连续五年开展“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大气环保专项行动,全力以赴推动铁腕治霾工作任务的落实;碧水保卫战方面,连续三年开展渭河干流入河排污口排查,排查渭河咸阳段入渭排污口193个。制作了渭河干流咸阳段(城区)入河排污口分布图及渭河干流入河排污口基本信息图册,建立了信息台账,摸清全市入渭排污口现状;危险废物管理方面,持续深入推进危险废物专项整治,坚决打击非法收集、利用、倾倒、处置危险废物链条,加大对危险废物各个环节实行全过程监管,实现了危险废物管理常态化、规范化。
  执法队伍建设
  迈上新台阶

  积极参与省部级监督帮扶。先后选派10批次38名执法骨干参与生态环境部和省生态环境厅组织的
  各项监督帮扶和强化监督工作,2批次4名同志参加了全国长江入河排污口现场排查工作;坚持将参加监督帮扶作为提高执法工作水平的有力抓手,选派一线执法队员特别是年轻执法队员轮流参加,在实战执法检查和实践中培养执法尖兵,提升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与水平。
  同时,规范执法行为,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出台《咸阳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确定行政执法事项170项,统筹配置行政执法职能和执法资源;出台《咸阳市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实现了对不同领域不同违法行为的全覆盖。
   “守法不扰”“首违不罚”
  服务高质量发展

  将144家企业纳入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对守法企业无事不扰;充分利用污染源在线监控、环境网格化监管、大气热点网格、生物质禁烧热成像视频系统、涉气排污单位环保设施用电工况监管系统、无人机执法巡查检查等科技手段,开展非现场执法检查。累计对正面清单内企业开展非现场执法496家次,指导帮扶企业1700余家次;根据《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试行)》,对涉及大气、水、固废、信息公开等19种情形的轻微违法,首次发现并及时纠正且未造成环境危害后果的实行“首违不罚”,进一步优化全市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不断健全

  基本建成了责任明确、途径畅通、技术规范、保障有力、赔偿到位、修复有效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持续性探索地市配套制度,2018年以来,先后制定出台《咸阳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咸阳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办法(试行)》《咸阳市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办法(试行)》《咸阳市生态环境损害修复管理办法(试行)》,建立了办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的基本制度。目前共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5件,结案2件,正在办理3件,赔偿资金230余万元。
  此外,近八年,咸阳市共受理群众投诉举报事项10146件,已办结10106件,坚决做到“有诉必查、有诉即查”,让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日益增多。

(郑 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