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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技防+人防”探索智慧执法新路
  近年来,榆林市生态环境局严格实施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推行非现场监管,突出精准治污;制定现场检查计划,强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突出科学治污;建立执法事项目录,实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规则和基准,突出依法治污,不断严格执法责任、完善执法机制,全面提高执法效能。
  据统计,截至今年9月底,全市共有131家企业纳入正面清单。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对正面清单企业开展非现场检查554次,其中利用自动监控检查507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检查33次、走航车无人机等其他方式31次,通过非现场检查发现问题31个,进行现场核查“非现场”发现问题9次。
  非现场执法对企业“无事不扰”
  榆林市生态环境部门动态管理正面清单,以非现场方式为主开展执法检查。对于企业而言,进入正面清单意味着省去很多“麻烦”,执法人员现场检查的频次和数量大幅减少了,避免了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打扰。执法部门可以将有限的执法资源更加精准地配置,投入到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中,做到对违法者“利剑高悬”。
  8月,榆林市印发了《榆林市生态环境保护非现场监管工作规范》,对非现场监管方式、程序、流程进行了规范和细化,对转入现场核查情况也进行了明确。对于固定源,主要是利用大数据平台、在线监控等方式,执法人员首先开展非现场检查,通过非现场的手段发现违法线索,再进行现场执法核实。10月,榆林市印发了《榆林市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设施运行管理办法》,对全市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设施运行、管理和监管工作明确了具体要求,确保在线监测正常稳定运行。10月,通过自动监控平台巡查发现线索10条,转办10次,全市自动监测设施传输有效率为96.19%,达到省厅考核要求,在线设施监控平台形成了数据定期巡查、异常数据提醒、线索交办、超标查处等闭环管理的监管模式。
  引导企业改正轻微违法行为
  优化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方式的努力,还体现在推行审慎包容的监管上,这让执法更有温度。
  榆林市生态环境局根据实际制定生态环境领域的包容免罚清单,给予企业适度的容错改正空间,通过柔性执法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执法监管之外,还注重纾困解难强服务。积极推进“执法+服务”的执法理念,以监管对象所需所急为出发点,助力企业发展提质增效。截至目前,全市共现场指导帮扶91次,推进“三提升三促进”活动,扎实开展环保服务“两进三送”活动,送法入企8次,对大型央企、省企开展培训2次,助力企业提升污染防治水平,走绿色发展的道路。

(刘 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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