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阅览陕西科技报!
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6版
发布日期:
案例评析
废水未经处理直排
生鲜肉经营部被罚73万元

  【案情回顾】
  山东省临沂市莒南县鑫恒生鲜肉经营部位于莒南县坪上镇驻地,经营者李某某建有生猪屠宰生产线1条,主要设备包括刮毛、放血、冲洗设备,每天屠宰生猪10头左右,生产废水配套污水处理站。
  今年5月14日,临沂市生态环境局临港经济开发区分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该企业屠宰车间的放血废水未经处理,由暗渠直排外环境,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条“禁止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规定,属于典型的以逃避监管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环境违法行为。
  经取样检测,外排废水中总磷、氨氮、化学需氧量、总氮浓度分别超过《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沂沭河流域(DB37/3416.2-2018)标准35倍、6.02倍、5.93倍和2.03倍。
  【处理结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三项,以及《山东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水污染防治类第8项的规定,对该企业处罚款73万元,责任人李某某被公安机关处行政拘留9天。

社址:西安市药王洞155号 邮编:710003 电话/编辑部:029-87345421
广告部:029-87347875 投稿信箱:sxkjb169@aliyun.com 版权所有:陕西科技报社 技术支持:锦华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