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今年8月开展作风建设专项行动以来,省生态环境厅出台了作风建设专项行动方案及配套实施方案,提出“大干四季度、迎接二十大”具体要求,激励党员干部扎实改进工作作风,主动服务陕西省稳增长、守底线、促发展大局,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作出积极贡献。
开展专项治理
全面改进工作作风
省生态环境厅严格落实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关于开展作风建设的具体要求,组织党员干部从聚焦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聚焦推动高质量发展,聚焦群众急难愁盼,聚焦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聚焦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锲而不舍纠“四风”树新风5个方面入手,细化“理论学习不深入、开拓创新劲头不足、战略定力和耐心不强、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回应不及时”等16类具体问题,对照查摆梳理共性问题60多个,深刻剖析根源,制定整改措施80多条,并建立整改工作台账,有序推动整改落实。
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扎实推进机关效能、营商环境、基层减负、民生领域4个专项治理,确保在今年年底前实现治理目标,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树牢“勤快严实精细廉”作风的政治自觉,迅速在厅直系统掀起加强作风建设的热潮,着力锤炼“对党忠诚、担当尽责、一心为民、勤学善做、真抓实干、清正廉洁”的过硬作风,号召全体党员干部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政治定力,大干第四季度,圆满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
强化环评服务
确保重大项目落地
省生态环境厅始终把保障全省重点项目落地作为服务全省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完善涵盖省、市两级的环评服务协调机制,动态更新环评管理台账,重点做好2022年度620个省级重点建设项目、108个省生态环境厅征集重点项目、34个煤炭保供类项目、99个新能源基地建设项目、17个抽水蓄能类项目、124个专项债券类项目等的环评服务,安排专人负责并定期调度跟踪,全力推动“十四五”重大工程和基础设施建设提速增效。先后批复了陕西省引汉济渭三期工程、延安市禾草沟煤业有限公司煤矿提升改造项目、陕西府谷民用机场项目等一批重点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时间比法定时间平均压缩一半以上。
利用“三线一单”成果提前介入项目环评,先后为榆神矿区四期规划区总体规划等18个规划和西渝高铁安康至重庆段等38个重大项目开展对照分析服务,提出选址选线等优化建议,有效避免项目前期政府决策和企业投资风险。组织对22个已完成报告书编制正解决政策制约问题的重点项目提前开展评估服务,加快项目环评进度。联合省科技厅和省商务厅在6个产业园区开展规划环评和项目环评联动试点改革,通过登记表豁免、告知承诺审批、“打捆”审批以及简化环评内容等措施,加快入园项目落地进度。今年已有19个建设项目享受到告知承诺制审批、共享环境监测数据等政策红利,涉及总投资超49.43亿元。全面推进环评与排污许可标准化服务,持续深化“证照分离”改革,会同省发改委和能源主管部门,妥善处置煤炭行业历史遗留环评问题。截至目前,省生态环境厅共审批40个非辐射类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书(表),涉及总投资额619亿元。全省共审批1883个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书(表),涉及总投资额2477亿元,其中环保投资73亿元。
优化营商环境
助力企业降本增效
省生态环境厅全面优化生态环境领域营商环境,出台《稳经济守底线促发展二十三条措施》,最大限度将有利于市场主体发展的政策定实定细,持续减少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间、优化资源配置,帮助企业更好地生产、经营和发展。
允许暂缓取得排污权,实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容缺受理。对年内新投产的重大投资项目,不再把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作为前置条件,实行告知承诺后容缺受理。在企业申领排污许可证前,提出申请暂缓取得排污权指标,并书面承诺投产后1年内按当时政策有偿取得。开展省内危险废物“点对点”运输豁免试点,危险废物运输车辆在满足“防雨、防渗漏、防遗撒”条件下,运输过程中可以不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有效降低了企业危险废物管理和处置成本,大大提高了企业对危险废物利用和处置新技术研发的积极性。开展小微企业及社会源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试点,有效防范化解小微企业和社会源危险废物环境安全风险。将部分项目安全许可证等3项许可审批事项、部分项目放射源转让备案等4项备案事项委托至市级生态环境局或行政审批局。组织开展行政许可事项梳理,取消了夜间建筑施工噪声排放证明等4项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出台优化污染物排放总量管理等20条具体措施,将75%以上的省级行政审批权限下放到市级生态环境局。目前,省级生态环境部门仅保留行政许可事项13项,辐射类事项审批共减少申报材料152项、优化简化133项,有效推动企业实现降本增效。
优化执法方式
加快绿色发展转型
省生态环境厅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及时优化生态环境执法方式,坚决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为加快绿色发展转型提供法治保障。
推行“差异化执法+非现场监管”,从经验治污向精准治污转变。落实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将1242家模范守法、信用良好的企业纳入正面清单管理,实施差异化监管。对守法企业“无事不扰”,精准投放执法资源,在减少现场执法的同时提高对违法案件的发现率,发挥正面激励作用。今年1月—9月,全省共开展非现场检查2953家(次),现场帮扶指导1.1万家(次),通过非现场电子督办方式核实并处理异常(超标)数据9424次。主动公开128家(次)涉及污染物超标排放的企业名单,接受公众监督;实行“裁量权优化+包容式免罚”,从刚性执法向柔性执法转变。把健全“轻微违法不予处罚”清单制度等作为统筹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严守生态环境底线措施。结合省情实际,印发《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落实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情形的通知》,细化了11种不予处罚的适用情形,给予企业适度的容错改正空间,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今年1月—9月,全省共对185家符合条件的企业依法不予行政处罚。采取“帮扶化指导+服务型解难”,从督导检查向助企纾困转变。扎实开展全省生态环境领域专项执法“一号行动”和“二号行动”,向全省12个市(区)535家企业宣讲法律知识,帮助企业理解、运用法律政策。围绕排污许可证管理、危废环境管理、水质在线监测等内容,开展8次“手把手教执法、送服务到基层”监管帮扶指导活动,为企业提出意见建议246条,现场解决环境问题166个。针对环境投诉,做到日抽查督促、周调度提醒、月汇总通报。今年1月—9月,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共受理生态环境投诉举报7575件,目前已办结7423件。
消除风险隐患
守住安全发展底线
省生态环境厅严格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不断织密环境安全防护网。
严格做好涉疫医疗废物和医疗废水处置。面对新冠疫情防控形势,坚决做好涉疫医疗废物处置,对全省有中高风险地区的地市开展重点督导,确保涉疫医疗废物日产日清,其他医疗废物48小时安全处置。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坚持每日调度全省高风险地区定点医院及集中隔离点医疗污水处理情况,确保医疗污水全部经过有效处理、全部均达到排放标准。今年1月—9月,全省共收集处置医疗废物5.38万吨,牢牢守住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最后一道防线。开展拉网式隐患排查整治。对我省重点环境风险源、尾矿库、输油管线、危化品运输通道、水源地开展隐患排查整治,截至10月中旬,全省共排查出480个环境风险隐患,已经完成整治450个,其余正在整治当中,全省环境安全形势保持平稳。积极稳妥处置突发环境事件,坚持快速溯源断污、应急监测、现场处置,尽可能减少污染物外泄量,尽可能压缩污染物在外环境的存续时间。截至10月中旬,我省共发生5起突发环境事件,全部科学高效处置,将生态环境损害降到最低。
经过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党员干部的不懈努力,我省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今年1月—9月,全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平均值为4.02,平均优良天数203.6天,PM2.5平均浓度35微克/立方米。全省河流总体水质优,在111个国控水质断面中,Ⅰ类—Ⅲ类水质断面105个,占94.6%,同比提高9个百分点;无劣Ⅴ类断面,同比下降3.6个百分点。黄河流域65个断面中,优良水质断面占90.8%,同比上升15.4个百分点;长江流域46个断面,优良水质断面达100%。
(肖 颖 朱鹏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