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化是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的关键手段,是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基础支撑,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保障。近年来,延安市高标准推进生态环境工作,创新监管执法方式,建成“天地一体化”的生态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全面提升生态环境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
信息化平台成“非现场执法”利器 “喂,李支队长,有件事情向您汇报一下,我在信息化平台上发现有一个重点排污企业,它的年度氨氮排放总量超标了。”今年6月30日,延安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师铭泽在延安市生态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巡查时发现,某重点排污单位存在涉嫌超总量排放污染物的违法行为。
“发现该线索后,我们第一时间利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进行核实。经核实,该重点排污单位排污许可氨氮排放量为0.23吨/年,其2021年实际氨氮排放量为0.563吨,超出许可排放总量1.45倍。”师铭泽说。
通过信息化平台发现企业排放总量异常后,延安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随即派执法人员赶赴该公司,对其进行执法检查和现场取证。
“从该公司排污许可证副本和排污许可年度执行报告两份资料信息比对显示,该公司存在超总量排污行为,通过对公司相关负责人询问谈话,该负责人对此事实供认不讳。目前,我们已向该公司下达了责令整改与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师铭泽说。
时间回溯到2021年11月24日7时许,延安市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在“生态延安”APP水环境质量“水质预警”模块上发现某水质自动监测站在当日凌晨四点水质异常,出现超标预警。
发现该预警后,执法人员立即启用无人机在金汤站上游开展排查工作,在上游五公里处的陕西某牧业公司厂区围墙外发现排污痕迹。执法人员随即到现场勘察,发现遗留痕迹未干,呈黑色、有臭味,顺势追踪发现该痕迹从猪场围墙内流出。由于该牧业公司养殖废水直排,最后被生态环境部门立案处罚。此案例也因运用信息化手段处置及时,被省生态环境厅评选为“生态环境优化执法方式典型案例”。
这两个案件是延安市生态环境局利用信息化平台提升生态环境治理水平和执法效能的一个缩影。延安市生态环境信息化平台运行以来,为生态环境执法人员增加了一道“非现场执法”的利器,建成后的信息化平台项目包含8大类170余套(辆)前端硬件感知设备和环境监测监控、环境要素大数据管理、测管罚协同管控等7个分析应用平台,实现了对水、气、声、固、土等环境要素的采集管理。
依托71个空气标准站和微站、9个水质自动站、85套企业视频监控等数据系统,协同走航车、无人机、固定式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等设备,延安构建“数据分析—视频巡查—快速研判—现场处置”全链条管理模式,先后发布数据83万余组,预警预报2.45万次;雷达走航发现问题70余处;开展非现场执法检查276次,查处案件4起。
“我们大力推行‘非现场执法’检查方式,运用延安市生态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借助高科技手段提升监管水平,如启用无人机、走航车、遥感车、视频监控和微站预警,通过APP发布预警,整合分散管理的业务系统,提高数据共享效率,拓宽了发现问题线索渠道,提高了执法检查效率,降低了执法检查成本,同时减少和避免过度打扰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延安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曹秀娟介绍说。
生态环境监管触角实现全覆盖
在延安市宝塔区的杨家湾水质自动监测站,运维人员张贝贝正在对当天上传的水质数据进行查看。
“今年的平均水质类别是Ⅲ类水,是属于比较干净的,监测周期是4个小时,一天6组数据,每天都会上传到市(监测)站平台,这样可以实时监测到断面水质类别的变化。”延河流域宝塔区杨家湾水质自动监测站运维负责人张贝贝说。
延安通过一体化生态环境信息化平台实现生态环境管理信息化,注重应用大数据和自动监测手段为生态环境治理工作赋能,实现了各县区出入境地表水和主城区各乡镇空气自动监测全覆盖,切实推进延安市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提供了坚实的科技支撑。
今年1月—8月,延安城区空气优良天数210天,同比增加6天;PM2.5浓度降到27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3.6%,位居全省第2位;综合指数3.68,改善幅度排名位居全省第3。全市14个国控断面达标13个,同比增加5个;14个省控断面达标13个,同比增加5个;13个县区出境断面全部达标,同比增加7个;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
延安市创新监管执法方式,建立生态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插上了“智慧”的翅膀,与此同时,延安市也将进一步完善优化系统,拓展信息化应用范围,让“圣地蓝”名片更加靓丽,延河水更加清澈,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不断攀升。
(胡 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