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十年是我国科技事业极不寻常、极不平凡的十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国科技事业实现了历史性、整体性、格局性重大变化,科技实力跃上新的大台阶,全社会研发经费支出从1万亿元增加到2.8万亿元,研发投入强度从1.91%提升至2.44%,我国在全球创新指数中的排名从第34位上升到第11位,进入创新型国家行列,走出了一条从人才强、科技强到产业强、经济强、国家强的创新发展新道路,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了卓越贡献,为书写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长期稳定两大奇迹新篇章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坚持“四个面向”系统布局科研攻关,我国科技实力的国际地位大幅提升。
强化顶层设计和整体推进,制定印发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五年科技创新规划以及新一代人工智能等专项规划,实施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及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推动科技水平实现跨越发展。基础研究投入从2012年的499亿元提高到2021年的1817亿元,占全社会研发投入比例从4.8%提升至6.5%。在量子信息、干细胞、脑科学、类脑芯片等前沿方向取得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重大原创成果。
二、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形成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引擎。
国产大飞机实现市场化运营,高铁建设树立国际标杆,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新型核电、特高压输电走在世界前列,光伏、风电装机容量以及储能、制氢规模居世界首位“,深海一号”实现1500米超深水油气田开发能力。5G率先实现规模化应用,新能源汽车产销量连续7年居世界首位,新型显示技术产业化规模世界第一,光电子技术带动产业规模占全球近一半,人工智能技术应用占全球市场近三成。建设19个国家技术创新中心、12个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420家国家技术转移机构、40余家技术交易市场。全国技术合同成交额从2012年的0.64万亿元增长到2021年3.73万亿元。
三、强化战略科技力量,国家科研能力体系实现重塑。
中国特色国家实验室体系加快构建,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科研院所的科研能力不断提高。企业在创新决策、研发投入、科研组织和成果转化中逐步发挥主体作用,2021年全社会研发投入的78%来自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从2012年的4.9万家增长至2022年的40万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达到约45万家,683家企业进入2021年全球企业研发投入2500强。500米口径球面射电望远镜、散裂中子源等一批具有国际一流水平的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发挥重要作用。13.3万套大型科学仪器和85个重大科研基础设施纳入开放共享网络。
四、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科技创新对社会进步和民生改善提供有力支撑。
创制了一批水稻、小麦、玉米新品种,粮食单产由2012年的亩产357公斤提高到2021年的387公斤,有力保障粮食安全;实施科技扶贫“百千万”工程,90余万科技特派员深入一线,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发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建设11个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在全球率先实现“沙退人进”。建立50个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早查、早筛、早诊、早治的技术体系不断完善。癌症、白血病、耐药菌防治等打破国外专利药垄断,获批I类新药从2012年之前的5个达到现在的80个。
五、区域科技创新异军突起,形成了引领发展的增长点增长带增长极。
北京、上海、粤港澳大湾区三大科创中心引领地位更加强化,香港-深圳-广州、北京、上海-苏州分列全球科技集群第2、3、6位。国家高新区总数从2012年的89家增长到2022年的177家,集聚了全国35.9%的科技型中小企业、36.2%的高新技术企业、67.4%的科创板上市企业,人均劳动生产力为全国平均水平的2.7倍,用2.5%的建设用地实现13.4%的国内生产总值。建设9家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287家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六、坚持科技创新与制度创新“双轮驱动”,科技体制改革取得历史性突破。
科技奖励、监督评估、创新调查等基础制度不断完善。科技进步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专利法、著作权法等修订完成,颁布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深化“三评”改革,开展“减负”行动,扩大创新主体自主权。实行“揭榜挂帅”“赛马”等项目管理制度,推进以信任和绩效为核心的科研经费管理改革。不断优化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技术转让所得税优惠等政策,将科技型中小企业、制造业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到100%,制定支持企业加强基础研究的政策措施。
七、坚持人才是第一资源,形成了规模宏大、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科技人才队伍。
研发人员总量由2012年的325万人年提高到2021年的572万人年,居世界首位。内地入选世界高被引科学家数量由2014年的111人次提高到2022年的116人次,我国科学家获得“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克利夫兰奖”“维加奖”等国际重要奖项。加大对青年人才的支持力度,大力实施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青年科学家项目。优化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许可办理流程,推动“两许可”一口受理、并联审批,构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人才制度环境。
八、把科学普及放在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的位置,科普事业和创新文化建设开创新局面。
启动修订科普法,制定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纲要,发挥科普场馆、科普用品等相关税收政策激励作用,举办科技活动周、全国科普日等重要科普活动。公民具备科学素质的比例由2010年的3.20%提高到2020年的10.56%。繁荣创新文化,建设科学家精神教育基地,在全社会形成鼓励、支持、参与创新的良好环境。
九、秉持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国际科技合作迈出主动布局新步伐。
与161个国家和地区建立科技合作关系,签署116项政府间科技合作协议,与有关国家建立十大创新对话机制,与非洲、东盟、拉美等建立七大科技伙伴计划。主动牵头发起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参与国际热核聚变实验堆计划、平方公里阵列射电望远镜等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工程取得重要成果。实施“一带一路”科技创新行动计划,支持3500余人次青年科学家来华开展科研工作。参与200多个国际组织和多边机制,同57个国家和国际组织开展联合资助科研项目。主动在金砖国家、清洁能源部长级会议、亚太经合组织科技创新伙伴关系等机制中发起科技创新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