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宣布从2020年1月1日0时起开始实施长江“十年禁渔”计划以来,商洛市坚决贯彻“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方针,抓部署、建机制、提能力、严执法、细宣传,推动“十年禁渔”取得显著成效,水域生态环境显著修复,水生动物较禁渔前增加7种,水禽逐水繁衍、成群栖居。
夯实责任强推动。商洛市成立领导小组、工作专班,把“十年禁渔”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列入县区政府绩效考核内容,纳入河长制目标责任体系,作为市政府督查内容严查实核,先后8次
召开会议专题安排、推动落实。逐级签订《长江禁捕目标责任书》,成立综合协调、打击整治非法捕捞和打击市场非法销售等工作组,分工协作、齐抓共管。
完善制度建机制。制定了联合执法、督查通报、约谈问责等10项制度,在全省率先出台垂钓管理办法,市农业农村局、市公安局、市法院、市检察院联合制定印发了《商洛市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工作行刑衔接实施办法》,建设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与相邻市、县区间签订联防联控协议。坚持“三导、四查、五提升”,联合检查6次、暗访督查9次,印发《通报》13次,问题整改“回头看”5次。
强化保障提能力。将长江禁捕资金列入财政预算,以“六有”标准健全了市、县、区7支渔政执法队伍。建立渔业案件涉案物品认(鉴)定和资源损害咨询评估专家库,举办法律大讲堂6次,培训人员120人次;配备无人机5台,在重点水域布设远程红外监控点位13个。细化了村级禁捕网格,落实了327名村级护渔员的职责和薪酬。
加强执法严监管。围绕“五一”等重大节日和鱼类产卵关键期,相关部门联合执法378次,出动执法人员6048人次,查办涉渔违法违规案件306起,行政处罚21.43万元,收取生态补偿金3.21万元;举办全市违规渔具集中销毁暨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活动2次,销毁违规垂钓鱼竿376根、网具145张,电鱼设备16套,形成了“不能捕、不敢捕”的强大震慑。
(段光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