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受生态环境部委托,省生态环境厅评审组专家及省自然资源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等部门代表16人,评审通过了《商洛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21-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
评审组一行先后深入商洛市商州区、洛南县、丹凤县、商南县,围绕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内容和指标,在实地调研了农村人居环境、饮用水源地保护、矿山生态修复等方面情况后,召开《规划》评审会。评审组各位专家经过质询和讨论,认为商洛市《规划》指导思想正确、基础资料详实、思路目标清晰、措施科学可行,符合《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编制指南(试行)》等相关要求,具备创建基础条件和初步成效,一致同意通过评审。
(李 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