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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评析
一般工业固废露天堆放
公司被罚10万元

   【案情回顾】
  近日,浙江省台州市生态环境局温岭分局执法人员对滨海镇某公司的固废处置情况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一个露天堆放的污泥堆场。经调查,堆放固废为一般工业固废,堆放面积约25平方米,且地面未做硬化处理。执法人员经调查取证后,对该公司进行了立案调查。
  【处理结果】
  该公司露天堆放一般工业固废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拟对该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10万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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