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辛闻)近日,陕西省政府办公厅印发通报,命名宝鸡市千阳县,汉中市南郑区、城固县、镇巴县、佛坪县,商洛市商州区、柞水县等8个县(区)为第一批陕西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工作是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实现生态环境保护与绿色发展共赢的具体举措。目前,我省共有16个县(区)获评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9个县(区)获评国家“两山”实践创新基地,8个县(区)获评陕西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地区积极探索生态文明制度、扎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积极发展生态经济、大力倡导生态文化,为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创建贡献了“陕西方案”,为推动区域绿色高质量发展提供了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