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潘红玉)连日来,商洛市生态环境局镇安分局对已取得环评批复的在建项目开展环评落实情况检查,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此次检查以强化监管、服务企业为目的,针对正在建设的项目,对建设过程中“三同时”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明确要求未配套污染防治设施的,不得投入生产。针对环境保护设施即将竣工投入生产还未开展环保验收的建设项目,现场提醒企业业主要严格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相关要求,及时规范完成自主验收。同时,在检查中针对涉危废企业,指导企业按照环评要求规范建立危废暂存间,提高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并对即将实施的新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进行宣传。
通过此次检查,提前预防了“批建不符”“未验先投”等环保违法违规行为带来的环境问题。